养狗为了看家护院,有的人家等狗快老了,会卖掉。 欢欢活的时间够长,它曾亲眼见过两次满身可怕味道的狗贩子。 “不是要卖掉你,是你的小主人回来了。”梁锦绣温柔摸摸它干瘦的脑袋,“你还记得他的气味吗?” 欢欢像被注入某种活力,立刻爬起来看向四周:“真的吗,真的吗,他在哪里?” 梁锦绣暗叹口气:“他迷路了。” 她没想过这点。 欢欢和嫌疑人李玉华的感情非常好。 人有善恶的定义,狗狗没有,就像那句狗不嫌家贫,对它们来说,只要主人不被抛弃,哪怕主人犯了天大的罪,主人还是主人。 李玉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的山坡。 欢欢迫不及待冲在前面,它很快兴奋的大喊:“汪汪汪。” 是的,这里真的有小主人的味道,哪怕很久没闻过,但只要还活着,它就会记得。 强力手电筒强行划破沉沉黑夜。 欢欢的确老了,兴奋劲过去累的气喘吁吁,向着前方大声呼喊:“汪汪汪。” “我在这里呢。” 小主人可喜欢它了,听到它的叫声会立刻跑过来,它记得回家的路,它带他回家。 欢欢使劲狂摇尾巴,耳朵竖起,紧紧盯着味道的方向,它做好了扑向小主人 怀里的准备。 没有等到熟悉的脚步声。 别人听不懂, “◸()_◸, 他没听到。”欢欢很快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它看看身后紧紧跟随的警察,好奇道,“你们都是小主人的朋友吗?” 梁锦绣艰难点点头。 欢欢老眼满满的感激:“你们真是好人、” 它的小主人,可以真厉害,竟然交了那么多的好朋友。 梁锦绣转开头,不敢去看。 如果欢欢是一个人,她会如实相告,也瞒不住,但它是狗。 杨远峰察觉不对劲,低低问了句。 梁锦绣轻轻摇头。 这份自责,她自己尝就行了。 李玉华并未跑太远,茫茫深山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半个多小时后,欢欢老眼忽然一亮,深深闻向吹来的风。 人的味道能残留多久,没有详细的数据。 但时间越长,味道越淡。 欢欢闻到了新鲜、更浓的味道,小主人就在不远的前方,它大声呼唤:“汪汪汪。” 与此同时,雕姐一声长长的啸叫,全速向下俯冲。 它发现目标了! 特警一阵风般越过欢欢! 一棵茂盛大树上,李玉华表情惊恐,他遮挡住刺眼灯光,喃喃道:“欢欢,欢欢,是你吗?” 他早隐约听到了狗叫。 听着熟悉,却不怎么确定,还有可能是警犬。 回国之前,他做足了各种准备,包括万一被警方发现如何逃跑。 警犬他知道的,鼻子灵得很,但两年多没回家,他的味道早没了。 欢欢奋力从人群中钻出来,围着大树疯狂大叫:“汪汪汪,汪汪汪汪。” 真的是小主人。 你快下来啊,我带你回家,我认识回家的路。 它还想说,妈妈快不行了,她每天都在等你。 除了梁锦绣,没人能听懂它在喊什么。 无数只黑黝黝的枪口对准,还未等李玉华落地,几名特警一拥而上。 “你们在做什么?”欢欢楞住,接着急的汪汪大叫,当听到小主人发出声痛苦的惨叫后,扑上去咬住一名特警的衣服使劲往后扯,“快放开,不然我咬你了。” 几乎所有特警心里,并未因利用欢欢而心生愧疚,因为,欢欢是只狗。 甚至觉得这是个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杨远峰抢在特警动手前强行摁住欢欢脑袋,想把它带到一边。 欢欢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明白主人正受到伤害,它拼命挣扎。 李玉华没有任何反抗,任由被摁倒在地,他吐出满嘴的土,发出绝望的嚎叫:“欢欢啊,你害死我了知道吗?” 他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一百个死刑都够。 “汪汪汪。”欢欢猛然转头,死死盯着梁锦绣,它眼中温顺的光一点点消失,下一刻,忽然甩头一口咬住杨远峰的手腕。 不用梁锦绣翻译,它感受到了小主人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