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费是别人的百倍,看似钱多到堆积如山了,不定能助他走多远。 这个任务在第六城的东城。 事主是梁都东府衙门里一个主薄养在外面的外室,住所闯入了妖怪,那女人被啃得惨不忍睹。 由于跟妖怪有关,东府照例把相关案卷送到督抚司备案,东府那边能查到最好,查不到什么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案卷到了督抚司,督抚司有人查就查一查,没人查就扔那,也就不了了之了。 文馨觉得这案子有疑点,让岳舞去看一看。 找找妖怪还行,哥们有照妖镜,一个一个照过来就是,真要让岳舞办案,不会啊! 办案是很专业的事,不是想当然就能怎样怎样,这事对岳舞来说很有难度,只能是到案发现场附近查看一下,看看妖怪还有没有在附近溜达。 妖怪虽然有点智商,但普遍不高,在一个地方能轻易获得猎物不会轻易换地方,很少打一枪换个地方。 案发地就处于闹市附近的一个巷子里,这一带安逸的很。 梁都的第六城已经属于比较安逸的地方了,大致相当于中产阶层,相对富足,没有大的变故完全能安逸的传宗接代下去,很多人甚至连妖怪这个物种都没听说过。 这起闹市妖怪吃人案确实显得突兀了,怪不得文馨认为有疑点。 真正的妖怪只怕又是人妖。 岳舞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才好不容易查清楚这件案子,是那主薄的原配找上门打死了外室,主薄又怕事发连累上自己伪造了现场,拉了条饿了两天的狼狗吃掉外室尸体,贿赂了办案的不少人想糊弄过去。 办案这种事岳舞远远不如邵步惊和叶获等人专业,让他干这种事实在勉为其难,好不容易查清一件案子,人家都查完好几件了。 专业的事就让专业的人干吧,哥们的专业是摸鱼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