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御营想像以前那样吃空饷、克扣饷钱也难,银子不过手了。
发饷前。
赵贵再一次巡视银仓,查看那些贴着一张张封条甚至挂着铅封的银箱,这上面层层封锁,以保证这些饷银的安全。
每过一遍手,都要认真核对点验签收,有半点对不上,上一关的人都得全权负责。
以前崇祯时,朝廷向地方加派军饷,地方官趁机各种加派,什么火耗、运费,甚至耗上耗等等,本来一亩加征二分银,可能最后实际征了三四分甚至四五分,而最后缴到朝廷国库里的银子,反而不足数。
等朝廷又要挪用一些,最后调拔部份到军中,结果还没出京,就已经少了许多,被惯例分走了,有的是挪作他用,有的是公然减拔,还有许多直接就分了。
银子一级级下拔,雁过拔毛,不断的被挪用克扣,最后朝廷拔二百万两银子下去,到了前线军中,可能已经不到二十万两了。
最后底下军官们甚至还要克扣,于是真正到士兵手里的已经没几个钱了。
百姓负担了所有,甚至超额负担,结果钱没到军人手上。
这就是崇祯朝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征税不合理,没征到该征的人头上,全让无力承担的小老百姓过度承担了,然后征上来的钱被贪污腐败严重,最后钱没有几个落到了实处。
相比之下,御营要好的多。
归根到底,绍天朝廷行事,其实完全就是一个大号的军阀,在浙江台州起事,是皇帝一手拉起来的,从开始就摆脱了朝廷的那些框框架架,也摆脱了那些官僚集团的绑架。
说句简单点的,朝廷有专门的科道言官,就是都察院和六科,都察院是台官,主要是监督百官的,而六科的给事中,主要是握有封驳之权。
奏章由六部等经通政司交内阁拟票,然后呈送皇帝,再由司礼监批红,再交由内阁,内阁再交给六科。
六科审核同意后再抄送六部等执行。
在这个程序里,六科掌握的权力其实就相当于唐朝三省六部制里的门下省的大权,他们对皇帝的旨意,有封驳权,就是如果觉得不对,可以驳回,拒不下发执行。
得改。
改了还不行,仍驳回。
这个权力很大,因为是直接对圣旨的封驳权,而明代一直以来的内阁票拟、司礼监朱批的这套办事模式,其实是代行天子的决策权。
正因六科权力大,所以明朝末年的党争里,这些六七品的给事中,却总是能够纵横朝堂之中,搅风搅雨。
连皇帝都奈何不了这些人。
因为他们是科道官,是谏臣,更因为他们手里握着封驳权,一言不和,就跟皇帝玩封驳,皇权都被大大制约着,这些人再搞起党争,那就更让皇帝都头痛。
可是在绍天朝,完全就不一样了。
朱以海处处都把持大权,比如说最重要的决策权力,表面上还是内阁和司礼监,他们仍掌有票拟和批红权,可实际上真正的中枢决策权,是朱以海亲自决策,他搞了个总理处,招来一些心腹大臣授予头衔,大事跟他们商议决策,然后总理处可以直接起草诏令,并向内阁六部等传旨。
这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唐宋时的政事堂,相当于中书门下,相当于中书舍人的草诏权,决策草诏都握在了手里,内阁和司礼监其实已经被架空了,皇帝的权力空前集中。
六科虽然还在,但朱以海同样规定,总理处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书,可以直接下达六部诸司和各省地方、军队等,等于是完全不用经六科封驳了。
他们没权封驳由总理处发出的旨意。
六科言官们失去了最重要的封驳权,那就再没有了制约皇权,敢跟皇帝说硬气话的资本了。
六科现在只能盯着内阁、六部的执行。
再加上皇帝直接掌握着自己一手建立的御营亲军,所以过前大明百官们屡试不爽的那套绑架朝廷,绑架皇帝的办法,在朱以海这里彻底不得行了。
就好比各地的税赋,传统的田赋、丁银仍由地方官府征收,但工商税关税以及厘捐这些,已经由专门的税务厅征收。
在各省新增设了税务厅,各府设税务局,县设税务房等,条条和块块的区别。
他们甚至还有专属的税警。
这相当于以前盐法道、督粮道、水利道等改变而来,过去分守分巡兵备海防诸道,直接改为了分巡一道,提高等级,加强权力,使之成为管理数府的小巡抚,完全在知府之上。
而原来的一些其它的杂道,则整编成各种专门的厅,直接隶属于巡抚,垂直分管府县的专业事务。
地方官员,在税务这块,只能直接征收管理田赋地丁银,其它的税务由税务厅直接管理征收,形成了地税和国税两套系统。
地方官征收的税务,部份留存使用,部份起运上缴。
而国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