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说起这事,朕也细思量许久,觉得问题关键其实还是在于起运和留存的比例问题。
现如今的地丁起运、留存比例,大约是有七三,另外厘金、工商税、关税、盐茶烟酒专卖税、矿产税等,现在都还是全部上缴国库,而战后百废待兴,用钱处也多,地方上也确实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以前大明制度的基本税很低,又没什么工商税,所以朝廷就算起运六四开,朝廷起运六,地方留存四,但结果还是朝廷不够用,地方也不够用,结果地方上的应对办法就是层层附加、火耗,朝廷则不断加征,如三饷等。
百姓负担于是不断增加,最后便是上下都乱了套。
明面征得一百万两,实际百姓可能掏了五百万,还欠了衙门账上几百万。
现在整顿吏治,调整税率税种等后,情况倒是好转了许多,但地方没有财政,用一分钱都要从上面申请调拔,不免还是造成了极大的问题。
“地方上的财政开支不小,我们之前做冬估,也就是把常项开支做了,诸如地方官吏俸禄工食银,办公费用等,其它非常项的没有算也没有留,不管是救灾还是水利,还是其它突发事项,额外超支,都没有预留,只能靠春秋拔调剂,但不够灵活也不够及时,地方一直没钱,现在吏治清明,监督的严,还不敢乱向百姓伸手,但早晚还是会出事的。”朱以海很直白的说道。
“朕看来,地方上还是得有一些财政,不能尽归中央,否则是做不了半点事情,也必然要害民的。
虽说大财政,中央统一调度有好处,也方便办大事,更能加强中央权威,但限制的太死,反而出问题。
“这样,朕看可以把税分成国税和地税两种,地丁银现在一年有三四千万两,不论征本色还是折色,也不少,可以直接按比例留存地方,不够可以再调剂,多了也不用上缴,就留在地方上储备。
至于比例,原先是七三,这个比例确实太低了,不如改成四六。”
“陛下,四六的话也不算多。”
“不,中央四,地方六。地方上的这六呢,县留三,省、府、分巡衙门各留一,这样每个衙门手里都有一笔钱粮,办事也更有效率。当然,钱可以多留些给地方,允许地方有自己的财政,但得加强相应监管,不能成为腐败之源。”
“用钱必须得先做预算,年后也还得审计,一些重大开支项目,也必须先向上级取得审批同意,不能乱用。”
地方开支大头还是官员俸禄、胥吏的薪水,以及办公费用,尤其是其中胥吏薪水这块,在过去属于不公开透明的,朝廷定的太少,又没给地方留存,于是这个巨大的缺口,过去都是靠加征,或者附加火耗,或另立其它名目等,比如驿站养马过去一匹马一年八十石粮,到后来一年五六百石粮,多的其实就是挪做他用的。
现在朱以海把这部份开支,让拿出来实际核算,官员胥吏等给到真实的薪俸,统筹开支,但办公费用等也是一大块。
官学开支、驿站开支,朱以海现在都是直接划入中央财政预算拔款,不由地方负担。
当然其它修路铺桥修城水利救灾等项目也多,这些不属常项,还有诸如帮扶贫困,救助孤寡,以及地方办公,公费秀才这种的开支也是不少的。
“除了地丁银四六分外,田宅交易契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车马税、渔税、矿产税这些都可以按四六分,六成留存地方,四成上缴国库。
而其它盐茶烟酒人参糖专卖收入归朝廷,另外其产出税、牌照税则地方和朝廷仍四六分。
海关税、常关税,都归中央国库。
所有产品税,在产地从价征收,按不同类别以不同税率征收,税收皆归国库。
而货物税,亦出场从价征收,按本地半年内的批发价,按分类税率征收,税收皆入国库。”
皇帝所说的产品税和货物税,是如今工商税收里的两大类,货物税是流转税,按其流转征收的税,纳税人就是产和卖的人,实际负税人则是消费者。
产出税,则是生产和加工过程征收税。
现在的税种类不算多,营业税虽然也收,但因为不好监管计划,所以主要还是按估值,定出一个档次,然后征收相应营业税,相对税率定的比较低。
朝廷还征收厘捐,分行厘和坐厘,其实就是流转关税和营业税的附加,从最初统一值百抽一,到如今根本不同商品类别,征收不同的税率。
厘金的收入,全都缴入皇帝的军费库,专用于御营诸军军费。
其它的税,诸如牌照费,所有经商营业的都要办牌照,按不同行业、规模大小交费,其中也包括诸多牙牌费,从事中介的各行牙人,需要领取专门的牙牌,并交费。
卖盐的,得领有卖盐许可的执照,卖烟酒的得领卖烟酒的执照,卖百货的得领卖百货的。
而诸如开钱庄、当铺的,还得办专业的牌照,另外得交专门的税,比如典当行就得交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