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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出征(2 / 2)

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同样,也极具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状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状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给坐骑装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骑士,还专门给坐骑配了一顶顶部有翎羽的头盔。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当然,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骑士们一样,他们同样会在盾牌,罩衣上铭刻自己的私人纹章,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掺杂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随骑兵前进。

洛萨高举起手中的武装剑,下令道:“全军开拔,我们要在城外的国王旗帜下汇合。”

ps:今天就这一章,请个病假,应该是感冒了,头疼的厉害,上吐下泻,但愿明天醒了能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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