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要组建就得组建这个时代的王者,重甲骑兵。
他也没打算组建骑射手。
其一是训练难度较高,不是游牧民,想要掌握骑射功夫,即使是停马骑射,也要花费大量的训练。
再则这个时代的骑射,因骑弓射程远逊于步弓,难以贯穿重甲,实际上就是鸡肋罢了。
鞑靼铁骑之所以强大,是强在他们先进的组织形式,以骑兵部队为主所获得的极高的机动性,而非强在弓骑。
鞑靼铁骑中,有相当一部分重甲骑兵,部队着甲率要远高于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军队,也包括十字军。
不能说十字军骑兵败于鞑靼铁骑之手,鞑靼铁骑又败于马穆鲁克之手,马穆鲁克骑兵又曾败于十字军骑士之手。
就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十字军骑兵小于鞑靼铁骑小于马穆鲁克,又小于十字军骑兵的循环。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十字军骑兵就是虎式坦克,鞑靼铁骑就是t34,两者各有高下。
但以这个时代来论,组织散漫,崇尚个人英雄主义,战法呆板的十字军骑士,是绝无可能战胜鞑靼铁骑的。
离开库房,洛萨跟着莱恩观摩披甲军士的训练,不由暗暗点头。
不同于莱恩和莫德尔的高要求,洛萨知道,能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招募并训练出这样一支队伍,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而且这些军士当中,有很多都是见过血的。
朝圣者的道路充满了危机,能活着抵达圣地的,运气与能力缺一不可。
洛萨拍了拍莱恩的肩膀:“做的不错,等训练结束,再去采购一些种子,农具,顺带看看有没有铁匠和木工,庄园里的铁匠铺和工坊不能就这么荒废着。”
“马厩有专人照料吗?这些精细牲口可得紧要伺候,若是得病了,要及时隔离。”
洛萨正絮叨着。
庄园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身着红白罩衫的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停步于庄园门口,语气急促道:“洛萨骑士,陛下召见你,要你立刻进宫觐见。”
洛萨连忙道:“我知道了,请先容我换一身衣服。”
骑士摇头道:“不必,你进宫后,自有人伺候你沐浴,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