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家搬来时,镇子刚从炎热的夏季过渡到秋季,阿尔弗雷德还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小子,他上蹿下跳像一只顽皮的小熊,哦,是个金发碧眼的可爱小熊。
在温迪好奇的注视下,阿尔弗雷德撅着屁股卡在树上。
这是温迪与阿尔弗雷德的第一次见面,那年温迪十岁,与阿尔弗雷德同岁。
“我是阿尔弗雷德,哦,等等,你肯定很想知道我的外号!”自顾自介绍自己的阿尔弗雷德用手背胡乱擦去脸颊上的泥土,沾着草屑的手放在胸前,装腔作势地模仿大人模样。
金发碧眼的男孩在秋日阳光下像一只欢脱的金毛幼犬,即便上一秒他刚从半人高的树杈上摔下,可这并不妨碍他与新邻居成为朋友。
“哼哼,我的外号是Hero,也就是英雄!至于是什么英雄……”他在温迪困惑的注视中思考起自己的身份,正如所有正义使者,他也希望有一个特殊的名号。
可惜,阿尔弗雷德的小脑瓜还没有储存够多的英雄角色,他抹去额头上的汗水,不拘小节道:“嗯,这个我倒还没想出来,不过没关系,我想我们会做很长一段时间的朋友,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也不迟。”
十三岁的阿尔弗雷德常和温迪去附近的山坡上玩耍,那时候的阿尔弗雷德总痴迷地远眺天边的飞机。
不出所料,长大后的他成为镇上首位年轻飞行员,那年他十八岁,温迪也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十八岁的阿尔弗雷德在毕业晚会结束后用石头砸温迪的窗,他已不再是当年坏心眼的皮孩子,用石块威胁温迪开窗。
“嘿,温迪,我马上就要去当飞行员了,你知道他们那都流行把最重要的人的照片放在口袋中,你愿意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吗?”
直到阿尔弗雷德二十四岁,那条放着温迪照片的挂坠仍挂在他的心脏附近,倾听着他热烈明媚的爱意。
然后到了二十五岁,时间逆转。